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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 发表于 2014-10-10 10:41 中南无故辞退怀孕女员工

发生时间:2014年10月

发生地点:南通

中南集团因各方面困难原因,需要大批量裁员。但是中南历来无故裁员都是不给任何赔偿的。首先是要求当事人自动提出离职,再次就是威胁给当事人降职降薪取消福利,再然后就是对当事人进行异地调岗。最后就在特定的时间(如春节)对员工邮寄《待岗培训通知书》。
本当事人在9月份遭遇中南新世界公司领导多次谈话,说因公司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裁员不叫裁员,叫“精兵简政”,要求当事人自动提出离职。后又多次说因本人工作能力不符合公司要求,所以希望本人自动离职。本人多次当面告知相关工作人员,如果是公司认为本人工作技能存在缺陷,请公司合法举证,然后再以书面形式告知,最后进行相关培训,否则公司无故威胁要求员工离职的行为是违法的。
2014年10月国庆期间,中南集团在没有任何举证本人工作能力存在不足的情况,直接邮寄一份《待岗培训通知书》。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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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您现有的专业素养与业务技能未能达到您所从事的岗位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依据公司人事制度规定,现通知您携带《待岗培训通知书》于10月8日8点到老总部会议中心参加公司安排的相关待岗培训。具体事项如下:一、培训时间:10月8日—22日,每天8:00—17:00二、培训地点:常乐镇总部会议中心2楼教室三、培训纪律及其他说明:1、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工资减半(但不低于海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取消其他福利待遇。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2、凡是不参加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再上岗机会,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人事政策,解除劳动合同。3、所有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学习,缺席任何一门课程,按培训不合格处理。4、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循培训纪律,迟到或早退一次,总成绩扣5分,累计迟到或早退2次以上者,取消参训资格。5、所有学员必须按要求时间和字数提交训后总结,缺少一次,总成绩扣5分。缺少三次以上的,按培训不合格处理。6、每门课后均有测试,60分为及格,单科2门以上在60分以下的,按培训不合格处理。7、综合测试,满60分为及格,不参加测试或测试中作弊者,一律按0分处理。8、对于全程参与培训,且无其他违纪情况的学员,综合测试成绩加5分;对于单科测试成绩排名前三的学员,综合测试成绩加5分。9、经综合测试合格的学员,由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相应的岗位进行再上岗。测试考核不合格的学员,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人事政策,解除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本人回复如下:
不同意
此通知目前存在严重的违法嫌疑。公司如果认为本人工作技能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请公司做出合理合法的举证后再当面进行沟通培训事宜。另外,本人已查出怀孕,在2014年9月29日的平台病假申请中公司相关领导都已知晓。同时在2014年10月4日本人身体不适再次去医院检查时,医生建议继续休半个月病假(病假申请已在平台中申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南作为上市公司,多次对身体不适的怀孕女员工进行骚扰和威胁,此等恶劣行径是否考虑到道德和法律后果?如果公司或公司某些领导仍然对本人有任何的违法行为,本人必将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所持有的病假条也是合法的病假条。
另附:
1、《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劳动合同法》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中规定的解除合同和裁员。
3、《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问题:
1、没有合法合理的说明,不参加中南的所谓培训是否可行。
2、孕妇因身体不适,合法病假条的情况下,休假期间的个人工资,福利等是否应该正常发放。
3、因孕妇身体特殊情况,医院建议休假,孕妇最多能请多长时间病假?
4、中南因为是南通强势企业,和政府媒体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中南公司继续骚扰威胁孕妇,因孕妇身体不适,暂时不适合去现场仲裁和起诉。可否在先网络论坛等渠道(合法合理)曝光此事件后再进行仲裁或起诉。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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