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13.1.1号开始电信宽带绑定20M网速2年。协议也是20M网速。每个月按时交纳20M网速的费用。但在前几天网速我感觉网速特别慢就查询了一下网速。原来从2013.1.1号电信一直没有按合约与我交纳的费用对应,一直给我使用的8M网速。但在其15个月当中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通知我。而我也一直在不知情与被欺骗的情况下使用电信宽带。现在电信工作人员与我沟通的同时,我很强烈的告诉没有处理好结果之前不允许将8M的网速改为合约上的20M网速,但可惜居然擅自改动。在人最可恨的就是处理结果在我不满意没有达成一致的结果时,电信部门居然在我完全不知道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做出他们得出的结果。这个行为让人太气愤,没有认识自己之前严重性,还强势行为结果。工作人员处理态度恶劣。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2年9月9日租住易家桥新村附近一所2楼房屋,因本人有孕,故自签订租房合同后不经常居住,偶尔在所租房屋居住,在租住日起至今,发生至少3次卫生间地漏向上冒脏水的情况,前两次因未能打通出租者电话,由我方维修并支付相关费用,从维修工口中得知,冒脏水的现象为这类房屋通病,不能够根治,不属于本户原因造成其堵塞。2014年3月6日,地漏冒水事件再次发生,出租方要求我户进行维修,我户认为这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理应由出租方进行维修,并且在租房前,出租方未能就此问题对我户进行告知,因此我户在合同未到期内要求解除合同。请问,地漏冒水问题由哪一方来维修?所造成的损失由哪一方来承担?我户要求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是否属于违约?能否要回押金以及申请向户主赔偿因此问题对我户多次造成不能正常入住的损失?
你好,我是2012年到位于通州区开沙岛的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上班的,当时也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到现在也没有拿到劳动合同,2012年五月被分配去协助领导清点和安排建 筑材料,由于和外界接触,这就产生了话费,当时就和领导提出了,领导说给我办了集团号,我说集团号只是内部使用的,我每天都要和外面联系,这样的话费是在集团号以外的,说得领导无言以对,只得回答,集团号以外的话费打多少报销多少,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次询问,都是这样回答的,我保留了工作中所有的材料记录,这是最好的证据.二十个月用了将近四千元话费.2013年12 月底再问领导这个话费事,竞然不承认有这个事,我向上级反映了这个事,不知道 他们怎么解决的,2014年2月13日领导约我谈话,为这个事起了争执,我被开除了,这一天正好是我在这个公司两年,公司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对吗?我能主张哪些权利,又能申请哪些赔偿?请求高明律师指点,谢谢!
在农村房子依围墙建个车库,就是用彩钢瓦做顶,现城管不让搭,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拿了两张公交车卡从友谊家园乘坐85公交车,在刷卡中,因为其中一张卡挂失了、但是另外一张还能使用,因为打卡机提示挂失,所以司机很凶残的把两张卡一并夺去,我多次呼喊说其中还有一张可以使用,但是司机就是不理睬,司机和我争吵。后来我拿出其中一张可以使用的卡的发票给司机看,但他还是不理睬,继续和我争吵。旁边的乘客在一旁劝架,看不下去了抢来刷给司机看,证明卡的有效性。司机哑口无言。连道歉都没有。
我是2012年11月份到奥邦城市商业广场工作的,所属南京盛捷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过一份合同,2014-1-5到期的,期间我和公司双方都没有再讨论过合同将要到期这些事,我于2014-2-17下午提出离职,当时公司还是叫我去启东开会,我也去了。到了18号中午回来的,等我19号到公司去办离职手续,公司的回答是如果我现在就走人不干,2月份工资就不给我了,除非下个月走。也就是所谓的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但是我和公司的合同1月5号就到期了。也没有再续签,请问公司是有权利这么做还是应该要给我发放2月份的工资,还有合同到期一个月之后公司是否应该发放我两倍工资
那个人法律上称姐夫,但是我住我姐两年前被一搧了十几个耳光后出走.,我们一直不走动,今天他来我家,我说我家不欢迎他,关上门后,他守在我家门,硬敲硬拽,把我家门锁弄得变形了,看他的凶样,我害怕,就报警了,可是我和他被带到派出所后,我坚持让他赔锁,警察不知道怎么调解的,就放他走了,等化走以后,跟我说:你姐又没离婚,是家务事,锁又没几个钱之类的话。我担心这样的话,又出现同样的惰况,或者当我的财产生命安全受到威协时,警察也会会这样处理,我该到哪里找到公正?我是不是,我姐他们没离婚,那些人就权利不论我安宁,好好的就应该等着到我家闹事,搞破坏?
你好:小区在物业管理费中已经加收电梯运行管理费了,再征收电梯年检的费用是否合理。
2014年刚开始上班的时候,桑夏太阳能有限公司就单方面通知员工立即更换工作内容与工作场所,员工如若不肯就解除合同。请问这样是否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赔偿?
您好律师!如皋二案平南新村31栋205室,有位老人82岁,中风一年多。原先夫妻分居多年,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成家并有一对儿女,小儿子40岁左右未成家,至2013年1月份中风以后,大儿子陪护了三个月,就把老人丢给73岁的老太了,再也不管了,老太一大早出门,到晚上才回来,期间就老头一人座在椅子上,大小便都在身上,外人想进去,门锁着,老头的姊妹来,病人在房内呺,好人在门外流泪。现在,姊妹想接老头到家里照顾几天,老头的家人还不同意。请问律师,老太的姊妹应采取什么样的途径,才能让老人过点像人的生活?